玫瑰的故事
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一部 玫瑰(第2/2页)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“她仍美丽?”他问。



“是。”我承认:“你要叫她听电话吗?她现在与我住。”



“不必了。”



“要我替你问候她?”我忽然温情起来。



“也不必了。”



“你——你好不好?”



“很好,振华,我很好,我在伦敦大学……今天到康尔瓦度假。”



“有空写信来,士辉,我们都想念你。”



“玫瑰比去年更美了吧?”他又问。



“振华——”



“她是否长大了?”



“她这种女人是永远不长大的,士辉。”



“这……我也知道的。”



“好好保重。”



“再会。”他挂上电话。



他尚且念念不忘于玫瑰,我惆怅的想,他尚且不能忘却一个不爱他、伤害他的女人。



外面开始响起音乐声,玫瑰的客人陆续的来到,派对很快就会热闹起来,这里容不下周士辉,这里没有人记得周士辉,但士辉远在一万里路外,心中只有玫瑰。



我用手托住头,在温暖的下午,觉得自己特别幸福,但因为非常自觉的缘故,快乐中又带点凄凉。



更生敲敲我的房门走进来。



我握住了她的手,把她的手按在脸颊上。



我说:“虽然我们的感情并不轰烈,但你仍是我的皇后,让我们订婚吧。”



更生站在椅背后面,双臂围着我的脖子,“你为我准备了皇冠?”她问。



“都准备好了。”



“让我们先订婚吧。”她说:“我喜欢订婚仪式,浪漫而踏实,这是女人一生中最矜贵的一刻。”



“更生,这一生一世,我会尽我的力善待你。”



“我知道……”她犹豫一刻,“但振华,你会爱我吗?”



“不,”我悲哀的说:“如果你要我像士辉爱玫瑰般的爱你,我办不到,也许我太过自私自爱。”



“但士辉遇见玫瑰之前,也是个最自爱不过的人呀,”更生感喟的说:“我害怕你也会遭遇到这一刹那。”



“更生,你的忧虑至多……”



玫瑰推门进来,一见我俩的情形,马上骂自己:“该死,我又忘了敲门。”但见她脸上一点歉意都没有。



“不要紧,玫瑰,”苏更生大方的说:“你大哥向我求婚呢。”



玫瑰放下手中的两杯果子酒,“是吗?”她诧异的问道:“这才是第一次求婚吗?我以为你已经拒绝他三十次了。”



更生侧了头,“我答应他了,我们将订婚。”



“太好了,太好了,有情人终成眷属,快告诉老妈,”玫瑰说:“老妈最爱听的消息就是这一件。”她吻更生。



更生搂住她的腰,“谢谢你,玫瑰。你长大了,今年不问我们送你什么礼物了?”



“我要你们永远爱我。”玫瑰说。



我说:“你是我的小妹,我将饶恕你,七十个七次。”



“可是你始终觉得我是错的,是不是?”玫瑰问。



“玫瑰,我原谅你也就是了,你怎么可能要求我们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?”



她叹一口气。



外头有人叫她:“玫瑰!玫瑰,出来教我们跳最新的舞步。”



她又活泼起来,“马上来——”转着大裙子出去了。



更生看着她的背影说:“玫瑰最关注的男人,还是她的大哥。”



我正在开保险箱,闻言一笑。



我取出一只丝绒盒子交给更生。



“是你自己买的?”更生问:“抑或是母亲给的?”



“是母亲一早交在我手中的,你看看。”



她取出戒指,戴上看个仔细,“很漂亮,太漂亮了。”



“要不要拿去重新镶一下?”



“不用,刚刚好,”她说。



“要不要在报上登个广告?”



“不必了。”她笑。



“那我们如何通知亲友呢?”我问。



“他们自然就知道了,在香港,每个人做的事,每个人都知道。”她说。



“明年今天,我们举行婚礼,如何?”



“很好,”更生笑,“到时还不结婚,咱们也已经告吹了。”



我们听到外边,传来的笑声、乐声、闹声,玫瑰的客人似乎全部到齐了。



“千军万马一般。”我摇摇头。



“来,别躲这儿,振华,我们出去瞧瞧。”



我与更生靠在书房门口看出去,客厅的家具全搬在角落,玫瑰带领着一群年轻人在使劲的跳舞。



我担心:“上主保佑我那两张黄宾虹,早知先除了下来。”



“真婆妈。”更生说道。



我们终于订了婚,我安心了。



舞会在当天八点才散,大家玩得筋疲力尽,留下礼物走了,一边说着:“明年再来。”



玫瑰的双颊绯红,她冲着我问:“大哥大哥,你有没有看到那个穿白色的男孩子?”



“哪一个?”我反问道:“今天那么多人都穿白,我怎么看得清楚。”



男人穿白最矫情,一种幼稚的炫耀,成熟的男人多数已返璞归真,不必靠一套白西装吸引注意力。而女人,女人穿白色衣服却刚相反,像更生,永远不穿别的颜色,她已经炉火纯青了。



“大哥,你在想什么?”玫瑰问。



我叹口气:“玫瑰呀,你眼中的白色武士,大哥看着,都非常马虎。”



“但那个男孩子不一样。”她辩道。



“又是谁的男朋友?”我问。



“不,他跟他妹妹来的,他已经在做事了,是理工学院的讲师,廿七岁,上海人,未婚,”玫瑰报流水账般,“而且他在下午三点就告辞了,他坦白说这派对太孩子气。”



“呵。”我点点头。



“我想再见他,大哥,有什么办法?”



“你是玫瑰呀,你没有办法,谁有办法?”



“如果我开口约他,会不会太明显?”



“问你苏姐姐。”



更生笑,“我哪知道?我不过等着你大哥来追求我罢了,廿九岁半才订婚的老小姐,并无资格主持爱情难题信箱。”



我说:“玫瑰,你不必心急,或许现在他已经到处在打听你的行踪,稍安勿躁,等待一、二天,这个人便像其他所有男人一样,送上门来,给你虐待。”



“我真有那么厉害,就没有那么多瘟生肯牺牲了。”



“说话恁地粗俗。”我摇摇头。



我与更生订婚消息飞快地传出去,大家都很替我高兴,尤其替更生庆幸。



更生一次笑笑地说:“我倒是有点晚福,都说黄振华是个好男人,身为建筑师,钞票麦克麦克的赚,名字却从来不与明星歌星牵涉在一起,现在在中环赚到五六千元一个月的男人,便已经想约有名气的女人吃饭,普通小妞是不睬的了。”



“这么说,女人要有名气。”



“不,”她说:“女人至紧要有运气,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我有点运气——年纪不小了,又长得不怎么样,居然还俘虏到黄振华……”



我诧异,“你计较街上的闲人说些什么?乡下人的意见也值得重视?”更生微笑。



“我认为你是一个漂亮优雅的女人还不够么?”



“谢谢你,”她说:“我不该贪心,企图赢得全世界。”



女人!



周末我与她出去应酬,在派对上,更生指给我看,“有没有看到那边那一对?”



我目光随她的手指看过去,一对飘逸的男女正在跳舞。



两人都穿白色,无论服饰、神情、年纪,都非常配合,堪称是一对璧人。



我点点头,“很漂亮的一对,肯定不会有很多人欣赏,人们都喜欢玫瑰,一种夸张、浮浅的美。”



“不,玫瑰的美是另外一回事,我现在不与你辩论,可是那个男人,正是玫瑰看中的那位讲师。”



“啊——”



我更加注目起来。



那真是一个英俊的男人,长挑个子,脸上带种冷峭的书卷气,白色的衣裤在他身上熨贴舒服。他女伴的气质竟能与他相似,一举一动都悦目。



我低声与更生说:“如果我不是追到了你,我就去追她。”



更生瞅我一眼,“你有追过我吗,怎么我不知道?”



“他叫什么名字?”我问。



她在熟人那里兜了个圈子回来,告诉我,男人叫庄国栋,而女郎是他的未婚妻,是个画家。



像是有第六感觉,我认为玫瑰这次肯定要触礁。



更生笑说:“很伟大的名字,你要振兴中华,他要做国家栋梁。”她停了停,“所以我喜欢玫瑰。她安分守己地做一朵玫瑰。”



“你认为她有多少机会?”



“什么机会?”



“这男人有了未婚妻——玫瑰得到他的机会。”



更生想了很久,不出声。过一会她说:“我不明白为甚么大家不能和平共处,一定在别人手中抢东西,这世界上,独身自由的男人还很多的。”



我说:“你敢讲你从没眷恋过有妇之夫?”



“除非他骗我说没老婆?”



“乡下有。”我说:“城里没有。”



我看着那一对爱人在另一个角落坐下。



“玫瑰为甚么要看中他呢,”我说:“这样的男人也还是很多的。”



“别担心,玫瑰顶多喜欢庄国栋三个月。”更生说。



“三个月。”我喃喃的说:“这年头的女孩子真可怕,全是攻击派。”



“有没有女孩子自动要结识你,黄振华?”



“不会。我不穿白西装,不开名贵跑车,不往高级饭店亮相,不想充任公子,谁来追我?”



有漂亮的女孩子追着跑,未必是福气,男人成为十三点兮兮的交际草,这里去那里去,身边老换人,名誉照样会坏,一样娶不到好太太。



“我们走吧。”我说。



“怎么突然之间兴致索然?”



我完全不明白玫瑰的感情问题,她喜欢故意制造困境,造成万劫不复的局面,现在暂时的宁静,不过是暴风雨前夕。



玫瑰自然会采取主动,去接近庄国栋,这点是可以肯定的。



不出半个月,小妹便约了庄国栋到家里晚饭。



刚好我与父亲通了长途电话,知道老妈的病况大有进步,因此心情很好,于是便坐在家中陪他们吃饭。



玫瑰对庄国栋的神情,我看在眼内,一颗心直往下沉,上帝救玫瑰,她真的对庄国栋已发生了浓厚的感情,她从来没有这样静默与温柔过,眼光像是要融在庄的身上。



因为玫瑰紧张,所以我也特别紧张,我这个人一惊惶便不停的伸筷子出去夹菜,因此吃得肚子都胀了。



而庄国栋一直气度雍容,处之泰然,咱们两兄妹完全落了下风,他真是个强敌。



庄国栋说:“……在香港找事做,真不容易,念高温物理,当然更无用武之地,胡乱找个教席,误人子弟。”



庄国栋这番话说得轻描淡写,但言下之意有形容不出的傲慢。



我不喜欢这个男人。



玫瑰说:“那你为甚么不学大哥那样读建筑呢?”



庄国栋欠欠身,“城市内光盖房子,没有其他的学问是不行的。”



玫瑰一脸仰慕,她看着他。



我几乎气炸了肺。



事后跟苏更生说:“他妈的那小子,一副天地之中,唯我独尊的样子,真受不了他!”



苏更生笑,“你呀,小妹的男朋友,你一个也看不入眼,这是甚么情意结?”



“恋妹狂,”我瞪大眼睛,“好了没有?”



更生抿着嘴笑。



“老实说,只有这一次,我站在玫瑰这一边,要是这小子阴沟里翻了船,栽在玫瑰手里,他要是跑到我面前来哭诉,我会哈哈大笑。”



更生转过了头,轻轻的说:“恐怕这样的机会不大呢。”



虽然不喜欢庄国栋,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品味极高的男人,衣着打扮仪态都无懈可击,不讲一句废话,所有的话中都有骨头,是个极其不好应付的家伙,喜怒哀乐深藏不露,他心里想些甚么,根本没人晓得。



照说这样的一个人,不应该令人觉得不自在,偏偏他使我觉得如坐针毡,有他在场,气氛莫名其妙的会绷紧,我也不能解释。



玫瑰间中约会他,但他并没有按时接送玫瑰,也不见他开车来门口等。



我问小妹,“怎么,尚没有手到擒来吗?”



“没有。”她有点垂头丧气。



“为甚么呀?”我大表失望。



“我不知道。”玫瑰摇摇头,“他说他有未婚妻,那个老女人。”



“胡说,那个不是老女人。”



“廿七岁还不是老女人?”玫瑰反问:“我要是活得到那个年纪,我早修心养性的不问世事了。”



“你少残酷!”我跳起来,“这么说来,我岂非是千年老妖精?”



“谁说你不是?”她仿佛在气头上。



“那么爱你的苏姐姐呢?她也是老妖怪?”



玫瑰问非所答:“他与他未婚妻的感情好得很呢,他老说:大机构里一切职位都不值一哂,不过是大多数人出力,造就一两个人成名,通力合作,数百人一齐做一桩事,但创作事业是例外,像他那画家未婚妻,作品由她自己负责,那才能获得真正的满足。”



我冷笑,“啊,有这种事,那么他与你来往干甚么?他应该娶个大作家。”



“我爱上了他。”玫瑰说。



“鬼相信,狗屁,”我说:“你也会爱人?你谁都不爱,你最爱的是你自己。”



玫瑰抬起头,大眼睛里含着眼泪,她说:“但是我爱他。”



我呆呆地注视玫瑰。



“你——爱他?”我问:“你懂得甚么叫爱?”



“不,我不知道,”她说:“可是第一次,我生平第一次,觉得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对我的喜怒哀乐有所影响,他们说爱情是这样的。”



“你糊涂了。”我说。



“我不糊涂。在一个荒岛上,任何男女都会爱上对方,但现在那么多男人,我偏偏选中了他,这有甚么解释?”玫瑰说。



“因为他没有拜倒在你裙下,你认为刺激,决定打这一场仗。”我把脸直伸到她面前去。



“这是不对的,”她摇摇头,“我并没要与他斗气,我真正的爱他。”



她的眼睛非常深沉,黑溜溜看不见底。



“他这个人不值得你爱,”我说:“他不适合你,他会玩弄你。”



玫瑰沉默一会儿,站起来,“已经太晚了。”



“玫瑰,为甚么你要那么急于恋爱?”



“你不应如此问,”玫瑰说:“周士辉不懂得爱情,因为他到了时候便结婚生子。大哥,你以为你懂得爱情,于是你在等到了适当的对象之后结婚生子。但你们两个是错了,爱情完全不能控制选择,这不是我急不急的问题,爱情像瘟疫,来了就是来了。”



她的声音有点沙哑,我听得呆呆的。



苏更生说,她早就知道,玫瑰并不是一朵玫瑰那么简单,玫瑰偷偷的长大,瞒过了我们。



我们并不能帮助她,感情问题总要她自己解决。



玫瑰再刁钻古怪,也还是性情中人,她是暖型的,庄国栋与他的女友却一模一样的冷。



那个女郎开画展的时候,我特地抽空去了。



她画超现实主义——



一个维妙维肖的裸婴坐在荆棘堆中流血;一束玫瑰花被虫蛀得七零八落……



一颗核弹在中环爆炸,康乐大厦血红地倒下……幅幅画都逼真、可怕、残酷。



画家本人皮肤苍白,五官精致,她的美也是带点缥缈的。



我与她打招呼,说明我认识庄国栋。



我说:“画是好画,可惜题材恐怖。”



她冷冷的一笑,“毕加索说过:艺术不是用来装饰阁下的公寓,黄先生,或者下次你选择墙纸的时候,记得挑悦目的图案。”



我也不喜欢她。



她不给人留余地,我从没见过这么相配的一对,玫瑰简直一点希望也没有。



女画家的娘家很富有,与一个船王拉扯着有亲戚关系,她才气是有的,也不能说她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子,但那种目无下尘的盛气太过凌人——



或者……或者庄国栋会被玫瑰的天真感动。



因我对玫瑰的态度缓和,她大乐。



更生问:“为甚么?”我答:“因为我发觉玫瑰并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女人。”



更生笑笑。



当那位傲慢的女画家动身到瑞士去开画展后,庄国栋与玫瑰的来往开始密切,不知为甚么,我也开始觉得他脸上似乎有点血色。



跟玫瑰在一起的人,很难不活泼起来。



玫瑰仍然穿着彩色衣服,过着她蝴蝶般的彩色生涯。



父母在美国接到我与更生的订婚消息,大喜。他们该办的事全部办妥,决定下个月回来,而老妈的气管也好得七七八八。



人逢喜事三分爽,我对玫瑰说,父母回来之后,也许她应该搬回家去住。



玫瑰唯唯诺诺,我笑骂:“你少虚伪!别敷衍我。”



那日上班,女秘书笑眯眯的递来一本画报,搁我桌上,神秘地退出。



我看看画报封面,写着“时模”两个字,那封面女郎非常的眼熟,化妆浓艳、蜜棕色皮肤、野性难驯的热带风情,穿着件暴露的七彩泳衣。



看着看着,忽然我明白了,我抱着头狂叫一声,是玫瑰,这封面女郎是玫瑰!



更生赶着来的时候,我在喝拔兰地压惊。



她问:“你怎么了?”



我说:“有这么一个妹妹,整天活在惊涛骇浪之中,我受不了这种刺激,你看看这画报的彩图,张张半裸,她还想念预科?校方知道,马上开除,老妈回来,会剥我的皮。”我喘息。



更生翻这本画报,沉默着,显出有同感。



“这是甚么时候发生的事?”更生问。



“我不知道。”



“会不会她是无辜的?你看,当时她还是长头发,会不会是雅历斯林自作主张把玫瑰的照片拿去刊登?”



“唉呀,这个懦夫为甚么没有自杀身亡呢?这下子可害死玫瑰。”我叫。



“有没有刊登姓名?”更生问。



“没有,只说是一位‘颜色女郎’,嘿!颜色女郎,我的脸色此刻恐怕也是七彩的。”



“或者她可以否认,我看校方不一定会发觉。”



“这明明是她,连我的女秘书都认得是她。”



“可是她上学穿校服,并不是这样子——”



“我是建筑师,不是律师,更生,你去替她抵赖吧,我不接手了。”我说。



“一有甚么事你就撒手,玫瑰会对你心冷。”更生说。



“更生,我有许多其他事要做,我活在世上,不是单为玫瑰两胁插刀。”



“可是她毕竟是你妹妹,你母亲到底叮嘱你照顾她,她比你小那么多,你对她总不能不存点慈爱的心。”



“好,这又是我的错?”我咆哮。



“你不用嚷嚷,我是以事论事。”她站起来走出去。



我与更生也一样,没事的时候顶好,一有事,必然各执己见,不欢而散,她性格是那么强,女人多多少少总得迁就一点,但不是她,有时候真使我浮躁,有甚么理由她老跟我作对?



但想到她的好处,我又泄了气,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,我自己也不是,就让我的忍耐力来表现我对她的爱吧!我虽没有万贯家财,也没潘安般相貌,但我有忍耐力。



更生教玫瑰否认杂志上的照片是她本人。玫瑰疑惑的问:“叫我说谎?”



然而当以大局为重的时候,谎言不算一回事,玫瑰终于又过了一关,校长传家长去问话,我与更生一叠声的否认其事,赖得干干净净。



——“我小妹是好学生,怎么会无端端去做摄影模特儿呢。”



“人有相似,物有相同而已。”



“完全是一场误会,我们家的孩子不会着这种奇装异服。”



最主要的是,会考放榜,玫瑰的成绩是七A二B,是该年全校之首。



玫瑰会考成绩好,校长有见于此,过往的错一概不再追究,玫瑰耸耸肩,吐吐舌头,顺理成章的度其愉快暑假。



“七个A!”我说:“考试那个晚上翻翻课本便可以拿七个A!”



更生叹口气,“她过目不忘,怎么办?”



“七个A!有好多好学生日读夜读还不合格,由此可知天下其实并没有公理。”



“公理呢,”更生笑道:“肯定是没有的了,否则高俅单靠踢得一脚好毬,如何位极人臣,不过玫瑰天经地义的该得这种好运气。”



我没好气,“靠运气就可以过一辈子?”



“有很多人是如此过的。”她说。



“那么你也马马虎虎吧,别老跟我争执。”我打蛇随棒上。



“黄振华,你是个机会主义者。”



夏天又到了,玫瑰真正像一朵含苞的玫瑰,鲜艳欲滴,令人不敢逼视。



我软弱的抗议过数次,像:“泳衣不可穿那么小件的。”“你如果穿T恤最好添件内衣。”“看人的时候,要正视,别似笑非笑斜着眼,你以为你是谁?白光?”



说了也等于没说。



一日在苏更生家吃晚饭,她开了一瓶好白酒招呼我,我喝得很畅快,自问生命中没有阻滞,颇不枉来这一趟,益发起劲,留得很夜,听着的士高音乐,几乎没睡着。



后来更生渴睡不过,把我赶走,到家门的时候,已是半夜三四点。



好久没有在这样的时间回家,清晨新鲜的空气使我回忆到当年在牛津念书,半夜自洋妞的宿舍偷回自己房间的情形……



那股特有、似凉非凉的意思,大好的青春年华、冲动的激情,都不复存在,但在那一刹那,我想念牛津,心下决定,势必要与更生回去看我那寒窗七载的地方,人生苦短,我要把我过去一切都向更生倾吐。



掏出锁匙开门进屋,我听见一阵非常轻的音乐传出来,低不可闻,啊!有人深夜未寐,看来我们两兄妹都是懂得享受生活的人物。



我轻轻走到书房,书房门微掩着,我看到玫瑰与庄国栋在跳舞,他俩赤足,贴着脸,玫瑰一副陶醉的样子,我被感动了。



人生苦短,一刹那的快乐,也就是快乐。



我并没有打扰他们,蹑足回房,脱了衣服,也没有洗一把脸,就倒在床上,睡着了,但一夜都是梦,梦里都是幸福的、轻不可闻的音乐声,细细碎碎,不断的传来,我觉得太快乐,因此心中充满恐惧,怕忽然之间会失去一切。



醒来的时候是上午十时半,玫瑰已经出去了。



我连忙拨一个电话给更生。



我低声说:“我想念你,我爱你。”



“发痴。”她在那边笑,“你总要使我给公司开除才甘心,难怪现在有些大公司,一听高级女行政人员在恋爱就头痛。”



“你今天请假吧。”



“不行!”



“好,”我悻悻地,“明天我若是得了癌症,你就会后悔。”



“我想这种机会是很微的,我要去开会了,下班见。”她挂上电话。这女人,心肠如铁。



一整天我的情绪都非常罗曼蒂克,充满了不实际的思想。



能够恋爱真是幸福,管它结局如何。难怪小妹不顾一切,真的要展开争夺战,那位冷酷的女画家断不是玫瑰的对手,我有信心。



玫瑰第一次为男人改变作风,她留长头发,衣服的式样改得较为文雅,也不那么高声谈笑,有一种少女的娇艳,收敛不少放肆,她与庄氏时时约见,每次都是紧张的,慌忙地换衣服、配鞋子,每次出去,一身打扮都令人难忘。假使她不是我的妹妹,我都会以那样的女友为荣。



更生就从来不为我特别打扮,她原来是那个样子,见我也就是那个样子。当然,她一直是个漂亮的女郎,那一身素白使不少女人都成了庸脂俗粉,但……她始终没有为我特别妆扮过。



更生不会为任何人改变她的作风,她并非自我中心,她只是坚持执着。我的心温柔地牵动一下,我爱她,岂非正是为了这样?



暑假还没有完,父亲与母亲就回来了,我们往飞机场去接人。



母亲的病已治愈,只待休养,人也长胖了,见到我与更生很高兴,把玫瑰却自头到脚的打量一番,只点点头。我认为老妈这种态度是不正确的,又不敢提出来,马上决定把玫瑰留在我身边,不勉强她回家孝顺双亲。



父母回来没多久,恶耗就传来了。



那日深夜,我为一桩合同烦恼,尚未上床,玫瑰回来的时候,“砰”地一声关上大门,我吓一跳,她抢进我书房来,脸色不正常地红,双眼发光,先倚在门口,不出声。



“怎么了?”我站起来,“你喝了酒?”



她出奇地漂亮,穿了件浅紫色低胸的跳舞裙子,呼吸急促,耳朵上紫晶耳环左右晃动。



“玫瑰,你有话说?”我像知道有事不妥,走到她跟前去。



“大哥,”她的声音非常轻非常轻,“大哥,他要结婚了。”



我问道:“谁要结婚?”



“庄国栋。”她说。



我尚未察觉这件事的严重性,虽觉意外,但并不担心,我说:“让他去结婚好了,男朋友甚么地方找不到?”



“你不明白,大哥,我深爱他。”



我将玫瑰拥在怀中,“不会啦,别担心,没多久你便会忘记他,好的男孩子多得很,我相信你会忘记他。”



玫瑰紧紧抱着我,喉咙底发出一阵呜咽的声音,像一种受伤的小动物绝望的号叫,不知为什么,我害怕起来。



“玫瑰——”



我马上想到更生,明天又得向更生发出求救警报。



“你去睡,玫瑰,你去睡。”我安慰她,“明天又是另外一天,记得郝思嘉的真言吗?明天又是另外一天。”



“大哥,他要与别人结婚了。”



“嘿,那算甚么,他反正配不上你。”我又补充一句,“你如果想哭,也不妨哭一场。”



但是她没有哭,她转过头,一声不响的回房间去了。



第二天我就接到庄国栋的结婚帖子,在圣安东教堂举行婚礼。



我困惑多过生气,把那张帖子递到更生面前去。



“看,”我说,“我弄不懂,明明是要结婚的人,为甚么还脱了鞋子赤足与玫瑰在我书房里跳慢舞?”



更生担心得脸色都变了。



“你要好好的看牢玫瑰。”



“我懂得。”我说。



但我没有看牢她。



庄国栋来找我,他冷冷的说道:“黄振华先生,我想你跟我走一趟。”



“走到甚么地方去?”我很反感,“我完全不领悟你的幽默感。”



“到我公寓去,”他说:“你妹妹昨天趁我不在家,赚佣人替她开了门,到我家拆得稀烂,我想你去参观一下。”



我一惊,“有这种事?”



“我想你亲眼见过,比较妥当。”



我不得不跟他走一次。到我看到他公寓遭破坏后的情形,才佩服他的定力。



如果这是玫瑰做的,我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气力,这完全是一种兽性的破坏,屋子里没有一件完整的东西,画、家具、窗帘、被褥、衣服,全被利器划破,滚在地上,墙壁上全是墨汁、油漆,连灯泡都没有一个是完整的,就差没放一把火把整间公寓烧掉。



我簌簌的颤抖,不知是气还是怕。



庄国栋冷冷地、镇定地看着我。



“我们……我们一定赔偿。”我说。



“原本我可以报警的,”他说:“你们赔偿不了我的精神损失,开门进来看到这种情形,会以为家中发生了凶杀案!”



“是,我明白。”我泄了气,像个灰孙子。



我说:“希望我们可以和平解决,你把损失算一算,看看我们该怎么做。”



庄国栋转过头来,“你倒是不质问我,不怀疑我是否占过你妹妹的便宜。”



我恼怒的说:“第一,我不认为男女之间的事是谁占了谁的便宜。第二,假如你有任何把柄落在我们手中,你就不会如此笃定,是不是?”



他一怔,随即说道:“我连碰都没有碰过她。”



“那是你与她之间的事,你不必宣之全世界,”我说:“总之这次破坏行动完全是玫瑰的错,我们负责任。”



“我与玫瑰,已经一笔勾销。”他说。



我反问:“你们有开始过吗?她或许有,你呢?”



我赶回家,玫瑰将她自己反锁在房内。



我敲门,边说:“玫瑰,出来,我有话跟你说,我不会骂你,你开门。”



我真的不打算骂她。



她把门打开了,我把她拥在怀中,“别怕,一切有我,我会把所有东西赔给那个人,但是我要你忘了他。”



玫瑰的眼睛是空洞的,她直视着,但我肯定她甚么也看不见。



“玫瑰,”我叫她,“你怎么了,玫瑰!”



她呆滞地低下头。



“你说话呀,”我说道。



她一声不出。



“那么你多休息,”我叹口气,“记住,大哥总是爱你的,过去的事已经过去,千万不要做傻事,明白吗?”我摇撼她的双肩,“明白吗?”



她缓缓的点点头。



“玫瑰,他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男人,将来你会遇到很多更好的男朋友,不必为他伤心反常,一个人最至要记得自爱,你听到没有?”



她没有听到。



“睡一觉。”我说:“去,精神好了,你心情也会好。”



她上床去躺着,转过脸,一动不动。



我害怕起来,找到更生,与她商量。



我认为非得有人长时间看顾她不可,因此建议玫瑰回家住。



更生说:“对是对的,因我俩都要上班,没空帮她度过这一段非常时期,不过要征求她的意见,因她与父母一直相处得不好。”



“更生,你问她。”



玫瑰不肯说话,她完全丧失了意志力,随我们摆布,便搬了回家,我开始真正的害怕与担心玫瑰,她逐渐消瘦,面孔上只看见一双大眼睛,脸色转为一种近透明的白,看上去不像一个真人。



更生说:“玫瑰,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?”



短短两个星期,玫瑰已经枯萎了。



她成天坐在房间里不出门,三顿饭送进房内,她略吃一点,然后就坐在窗前,甚么也不做,就坐在那里。



而母亲居然还说:“玫瑰仿佛终于转性了。”这使我伤心,母亲根本不知道小女儿的心,她不是一个好母亲。



庄国栋的婚期到了。



我到圣安东教堂去参观婚礼。



那日下雨,空气濡湿,花钟下一地的花瓣,香味非常清新,不知为甚么,我忽然想哭。



西式的婚礼与葬礼是这么相似,一样的素白,一样的花,一样的风琴奏乐。



我小妹在家已经神智不醒,凶手却在教堂举行婚礼。我早知玫瑰是有今日的。玩火者终归要叫火焚。



新郎新娘出来了,两个人都穿着白,非常的愉快,就跟一般新郎新娘无异。



新娘的白缎鞋一脚踏进教堂门口的水凼中,汽油虹彩碎了,水滴溅起来。



我别转头走,眼圈发红。



我回家去,对牢小妹说了一个下午的话。



——“他其实不过是那么一回事。”



“他并不知道欣赏你,我想他甚至不知道爱情是甚么。”



玫瑰仍然苍白着脸,一声不响,也不哭,憔悴地靠在摇椅上,披着一件白色的外套,整天整夜呆坐家中。



我握着她的手,将她的手贴在我的脸上,我说:“小妹,我深爱你,我知道你的感受,你不晓得我有多心疼。”



她不响。



为了玫瑰,连我与苏更生都瘦了。



真是惨,如果这是爱情,但愿我一生都不要恋爱。



“没有再可怕的事了,”更生说:“黑死病会死人,死了也就算了,但失恋又不致死,活生生的受煎熬,且又不会免疫,一次又一次的痛苦下去,没完没了,人的本性又贱,居然渴望爱情来临,真是!”



我不明白玫瑰怎么会爱上庄国栋。



他寄给我装修公司的账单,一行行价目列得很清楚,要我赔偿,我毫不考虑地签了支票出去,钱,我有,数万元我不在乎,如果钱可以买回玫瑰的欢笑,我也愿意倾家荡产。



直至玫瑰不再胡闹捣乱,我才发觉她以前的活泼明朗有多么可贵。



我对更生说:“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哪。”



更生温和的说:“时穷节乃见,患难见真情,现在我才发觉你对玫瑰不错。”



一向如此,我爱她如爱女儿。



我说:“让她到外国去吧,别念港大了,随便挑一家小大学,念门无关重要的科目,但求她忘记庄国栋。”



“到英国还是美国呢?”更生问。



“我来问她。”



那夜我与更生把玫瑰带出来吃饭。



更生替她换了衣服,梳好头,我一路装作轻松的样子说说笑笑,叫了一桌的菜。



玫瑰虽然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,也没有化妆,但仍然吸引了无数的注目礼。



她呆呆的随我们摆布。



我终于忍不住,痛心的说:“玫瑰,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,我想送你到外国去,也许你会喜欢,如果不习惯,也可以马上回来,换个新环境,自然有许多新的玩竟儿,包管热闹,英国或美国,你随便挑,费用包在大哥身上,你看如何?”



她抬起头,看着我。



“玫瑰,人家结婚都几个月了,情场如战场,不是你飞甩了人,就是人飞甩了你,别太介意,玫瑰,要报仇十年未晚,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。”



苏更生瞅着我,似笑非笑,她轻声说:“以前就懂得骂她,现在又说些没上没下、不三不四的话来哄她,啼笑皆非。”



我长长叹口气,桌上的菜完全引不起我们的食欲。



“玫瑰,”我哀求,“你说话啊,你这样子,大哥心如刀割啊。”



玫瑰的嘴唇颤抖着,过半晌她说:“我情愿去美国。”



“美国哪个城市呢?”更生问。



“美国纽约,我喜欢纽约。”她说。



更生说:“好了好了,一切只要你喜欢,明天我们就去办手续,我与你大哥请一个月假陪你去找学校。”



玫瑰呜咽起来,她哭了。



更生把她搂在怀中,“不要紧,哭吧。”



玫瑰的眼泪奔涌而下,她说:“——我是这样的爱他。”



“是,是。”更生拍着她的肩膀,“我们知道。”



玫瑰号啕大哭起来。



后来几日她都不断的哭,眼睛肿得像核桃。



更生说:“哭总比不哭好,哭了就有发泄,我多怕她会精神崩溃。”



“可恨的这些日子来,老妈根本连正眼都不看玫瑰一眼,啥子事也没发觉,一点表情都没有,老妈越来越像一条鳄鱼,”我把两只手放在嘴巴前,一开一合,扮成鳄鱼的长嘴,“除了嘴部动,面部其他肌肉是呆滞的,真可怕。”



更生啼笑皆非,“我发觉玫瑰那顽皮劲儿跟你其实很像,你怎么可以一大把年纪了还拿老母来开玩笑?”



“我生她气,像玫瑰到纽约去这件事,她一点意见都没有,还要讽刺玫瑰根本没有考上港大的希望。倒是爸,他告诉玫瑰要当心,因为纽约是个复杂的城市,而且咱们家在那边没亲戚。”



过没几天,我俩就陪玫瑰启程到纽约。



她仍是哭。



我偷偷问更生,“简直已经哭成一条河了,会不会哭瞎眼睛?”即使不哭的时候,她脸上的那颗痣也像一滴永恒的眼泪。



“去你的!”是更生的答案。



纽约已经有凉意,我们先陪玫瑰找房子,再找学校,有空便到处逛。



玫瑰终于止住了眼泪,没精打采的跟着我们走。我租了一辆车,三个人游遍纽约。



开头送玫瑰进学校,我尚有不放心之处,但外国人自有外国人的好处,他们对玫瑰的美貌视若无睹,对她相当和平善意。



更生研究出来,原来外国人心目中的东方美女是塌鼻头,丹凤眼,宽嘴巴,扁面孔,蜡黄皮肤的,玫瑰太见西洋美,几乎被他们视为同类,自然不会引起轰动。



这样看来,纽约倒是玫瑰理想的读书之地。



我替她买了一辆小车子,在银行中留下存款,便打算打道回府。



我其实放心不下。



我问:“就让她一个人留在纽约?”



更生说:“都是这样的,她会找到朋友。”



“万一生病呢?”我说:“她才十七岁半。”



“大学生都是这个年龄。”更生一再保证,“你放心。”



玫瑰自己表示愿意尝试新生活。



我跟她说:“有钱使得鬼推磨,你别跟我省,长途电话爱打就打,有三天假都可以回来,明白吗?”



在飞机场,玫瑰送我们两人回香港,她穿得很臃肿,更像个洋娃娃。



她紧紧拥抱我,大哥大哥地叫我,也说不出话。



我答应她,一有空就来看她,然后落下泪来。



在飞机上,更生温柔地取笑我,“真没想到你变得那么婆婆妈妈的。”



“这玫瑰,终生是我心头上的一件事,放也放不下。”我说。



香港没有玫瑰,顿时静了下来。



开头的三个月,几乎每隔一天我就得打个电话过去问玫瑰的生活情形。



她整个人变了,口气也长大了,头头是道的报道细节给我知道,给我诸多安慰。像:“我成绩斐然……”“我胖了十磅……”之类。



最使我大吃一惊的是她转了系,我几乎没赶到纽约去,在长途电话中急了半小时。



玫瑰说:“我不想念商业管理,我转了法律,很容易念的,别忘了我那摄影机记忆,你别害怕啦,手续很简单,早已办妥。”



问起“有没有男朋友?”



她隔了一会儿才说:“没有。”



“十八岁生日,要不要来陪你?”



“不用不用。”她哭了。



“钱可够用?”我说。



“够了,花到一九九○年都够。”玫瑰说。



“天气冷,多穿一点,别关中央暖气。”



“次次都是这几句话,”她笑,“大哥,你与苏姐姐几时结婚?”



有心情管闲事,由此可知是痊愈了。



“过年回家来吗?”



“不了,过年到佛罗列达州。”



“多享受享受,大哥就放心了。”



“我爱你,大哥。”



“大哥也爱你。”



更生老说我们俩肉麻。更生的好处是从不妒忌我与玫瑰。



老妈诧异地表示玫瑰终于有进步了。



老妈身为母亲,却永远是个槛外人,我衷心佩服她。



玫瑰十八岁生日那天,我电汇了玫瑰花到纽约,又附上一笔现款。



我对更生表示担心玫瑰,“她怎么可以忍受那份寂寞呢?”



“她不会寂寞的,外国年轻人玩得很疯,况且她又不是在亚肯色、威斯康辛这种不毛之地,她是在纽约呀。”



那天晚上,电话铃响起来,我去接听。



“振华?”那边说:“我是周士辉。”



“你还没有死吗?”我没好气,“别告诉我你还念念不忘黄玫瑰。”



“振华,我想听听她的声音。”



“老周,你消息太不灵通。玫瑰现不在香港,她在纽约念书。”



“纽约?”周士辉喃喃地。



“是的,”我说:“美国纽约。”



“纽约哪里?”



“你以为我会告诉你?她真的在念书。”



“念甚么?”



“法律。”



“啊。”他沉默了。



“周士辉,我不希望再听到你的声音,你那恶梦再不醒来,我也不想要你这个朋友。”



“振华,你怎么解释但丁与庇亚翠丝的故事。”



“我要睡觉,”我说:“我不懂神话故事。你回香港来吧,周士辉,回来我以最好的拔兰地招呼你,与你一起醉一起流泪,听你诉苦,真的。”



“振华,”他哽咽,“你不嫌弃我?”



“咱们是小中大学同学,士辉,我要是嫌你,我便是个孙子。”



“为了不认我,我想你情愿到人事登记处去更改姓孙。”



“别开玩笑了,士辉,回来好不好?”我说:“算我求你,你也可以下台了,尽管现在时兴流浪,在外头晃足两年,也够啦。”



他挂断了电话,我叹口气。



这个周士辉,至死不悟。



我对他也算恩尽义至了,但要我把玫瑰的住址告诉他,我不干,无论如何不行,我希望玫瑰好好的念书,读到毕业。



玫瑰的信:“……昨天经过宿舍二楼,听到一个华人学生在播一支歌,她说是白光唱的,白光是谁?仿佛听你提过。这个女歌手唱的一首歌叫‘如果没有你’,听了令人着魔,久久不能忘怀,竟有这样的歌!啊我的心为之收缩。”



“……我的时间都用在大都会博物馆内学习进修,有一日回香港,我便像基度山恩仇记中的那位伯爵,无所不晓,名震全球。”



我哭得流下泪来。



更生说:“玫瑰像那种武林高手,一次失手,便回乡归隐,不再涉足江湖。”



“她很快要东山复出了,你放心。”



周士辉比她先回香港。



我到飞机场去接他,他看上去倒并不憔悴,只比以前胖很多,穿着两年前的阔脚裤,很落伍的样子。



“到酒店还是我家?”我使劲与他握手。



他摇头。



“抑是……回太太家?”我试探的问。



“我没有妻子,”他淡淡说:“我早离了婚了。”



“你住哪里?”



“跟我母亲谈过了,有她照顾我。”



“倒也好。”我说。



我送士辉回家,留一张支票给他。



他很快会东山再起,我对自己说。过一刻不禁怀疑起来。他已经丧失了以前那种斗志与向上之心,再回头也已是百年身。



他并没有求我,过没多久,他在一间中学找到教席,走马上任。周士辉变了一个人,他有点像那种落魄的艺术家,手指因抽烟抽得凶而变黄,衬衫永远是皱皱的,说也奇怪,他反而有种气质,我对他尊敬起来,我们的关系比起以前,距离拉得很远。



他并没有再回到妻子的家。



我决定动身到纽约去探望玫瑰,看她如何在异邦为国争光。



阔别近一年了。



母亲说:“倒是没什么新闻,或许是我们耳朵不够长的缘故。”



“她现在很乖。”



“非得等她嫁了,才能盖棺定论,现在又这样流行离婚,唉。”



我也觉得玫瑰是离婚三次,到四十九岁半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,她的命运注定是这样,倾国倾城的尤物,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,也是命运。



我将与更生在纽约结婚,这是更生的主意,我想很久,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。



她说:“我以前的生活至为风流,怕前度刘郎们心中不满,企图破坏婚礼,跑到纽约,老远老远,到底安乐点。”



更生有时候是很可恶的。



我先到纽约,玫瑰开着一辆小车子来接,一把抓过我的行李,抛进行李箱里,拍拍手。



我看得呆了,“中国功夫?”我说:“力大无穷,你当心啊,扭伤了腰可不是好玩的。”



她开朗的笑:“怎么会?”



她很漂亮,头发漆黑乌亮地垂在肩上,皮肤晒成棕色,有点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。



“你去佛罗列达晒太阳了?”我问。



“没有,这是参加学校中的考古学会,在会场实习时晒的。”



“啊,听起来很刺激,玫瑰,你终于长进了,大哥老怀大慰。”



她微微一笑,轻盈地将车子转弯。



我问:“不是回学校吗?”



“我搬离学校了,宿舍太贵。”



“何必省?现在住哪里?”



“带你去看。”



她住在布洛克林区。我很反对,“你怎么住到贫民区去了?治安不好,叫我们担心。”



“不会啦,很多同学住那儿。”她安慰我说。



那座小公寓有两百呎见方,客厅与睡房连在一起,破得不像话,家具全是旧的,一只冰箱马上可以庆祝它三十岁生日,马达吵得像火车头,我呜咽一声,惊慌得说不出话来。



“玫瑰!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?”



窗口看出去,只见一条后巷,全是垃圾筒。



“没有呀,大哥,这地方很好呀,”她说:“一个人住一所公寓,多豪华,我还有私家车子,你少担心好不好?”



“没有冷气机!”我大声说:“我保证炎夏这里气温会升至三十七度℃,你干吗,你打算做蒸熟玫瑰?”



她呼呼的笑,脾气好得不像话。



我心疼,“不行,我勒令你搬家。”



“你请坐,稍安勿躁。”她把我推在一张沙发里。“肚子该饿了吧,飞机上没有什么好吃的,我弄碗炒饭给你吃。”



“饭?”我不置信,“什么饭?你煮饭?”



“别小看我,你小妹我现在是十项全能。”



她走进厨房,几度散手,过后,忽然我鼻中闻到喷香的葱花味。



我禁不住探起身子来,“玫瑰,你在干什么?”



她端出两碟子食物,“来吃呀,扬州炒饭与红烧牛肉。”



我馋涎欲滴,忍不住握起筷子,“玫瑰,真了不起,你怎么会做这个?”



“我连十二人的西菜都会做。”



“哗,你韬光养晦,成绩斐然,好极好极。”



“现在我最乐意吃,把我所有的哀伤溺毙在食物中。”



我把食物吃得干干净净,摸着肚子,长叹一声。



“玫瑰,你太伟大了。”我说。



她用手撑着头,但笑不语。



我低声问:“玫瑰,玫瑰,你在想什么?”



她抬起眼来,“大哥——”



我握住她的手,“你现在尚有什么不称心的事?”



她不响,隔了很久,她低声说:“没有。”



“可是为什么你的眼睛不再闪亮跳跃,你嘴角不再含笑风生?”



“我有点疲倦。”



“那么你要不要回家?”我问她。



“不,不需要,我会很好。”她停一停,“你放心,大哥。”



“我有种感觉,玫瑰,你尚未为上次那件事复元呢。”我小心地说。



“啊那件事,”她随手拾起碗筷去洗,到厨房门。转头淡淡的说:“我是永远不会复元的了。”



我很震惊,“玫瑰——”



她大眼睛很空洞,她说:“这种伤痕,永远不会结疤,永远血淋淋。”眼下的蓝痣,像颗将坠未坠的眼泪。



我惊惶,“但玫瑰,事隔这么久,我们以为你已把他整个抛在脑后——”



“这次你打算住多久?”她转变话题。



“我与更生来结婚,玫瑰——”



“结婚?太好了,”她抢着说:“我陪你挑婚纱,穿衣服我最在行。”



这时门铃一响,她抹抹手说:“我先去开门。”



门打开了,进来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男人,我看他一眼,猜不到他是何方神圣。



玫瑰介绍:“来见过我大哥,我未来大嫂隔几天来纽约。”她又对我说:“大哥,这是我同学方协文。”



我呆呆的看着这个姓方的人,他长得很端正,眼睛鼻子嘴巴都编排得不错,一件不缺,但又有什么地方是值得玫瑰特别为他作特别介绍的?



“协文常常陪我,大哥,我功课有不明的地方,他也帮助我。”



我不相信,玫瑰会要他帮忙?我不相信,脸上不禁露出鄙夷之色。



但玫瑰待他很好,倒茶给他,问他是否想吃点心,拿杂志出来招呼他。我越看越不是味道,他算老几?这小子蠢相,一副没出息的模样,玫瑰以前扔掉的男人,还比他登样,他是怎样开始登堂入室的?



我不喜欢他。



这小子走了以后,我老实不客气的问玫瑰,“怎么?你跟那家伙走?”



“是的。”玫瑰说:“快一年了。”



“他有什么好处?”



“方协文对我好。”



“对你好的男人岂止千千万万,”我不以为然,“只要你给他们机会,他们求之不得。”



玫瑰笑:“大哥这话太没道理,你把我当卡门了。”



“侬要做啥人?茶花女?芸芸众生挑中阿芒?人家阿芒是很英俊的,不像方协文,简直是一块老木头,拨一拨动一动。”



玫瑰很难为情,“大哥,你这简直是盲目的偏见。”



我责问她:“你为什么不能真正的独立?为什么要依靠这个傻小子?他又不懂得欣赏你,他只不过把你当作一个略具姿色的女人。”



“方协文真的很照顾我,大哥,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,我并不想持起机关枪与社会搏斗,我觉得与方协文相处很愉快。”



我很失望,“那么你念法律干什么?你不打算挂牌?”



“大哥,我早就说过我胸无大志。”



“没出息。”



“是。”



我叹口气,或者这只是过渡时期,我想,再过一阵子玫瑰就可以再从事她那颠倒众生的事业了——我略为宽慰。



我说:“你这公寓虽然简陋,却收拾得非常整齐,你的佣人不错?”



“佣人?”玫瑰大力吸进一口气,“我还用佣人呢,我自己就是人家的佣人,闲来去帮外国太太打理家务,看顾婴儿。”



我呻吟一声,“天啊。”



到飞机场去接到更生,我把玫瑰的现况告诉她。



更生小心聆听,一边点头。



我问她:“人是会变的,是不是?”



她说:“是,每个人都有两面,我们现在看到玫瑰的另一面。”



我说:“我可只有一面,我不想做个两面人。”我摸摸面孔。



更生但笑不语。



我们一起到第五街的服装店去挑婚纱,买婚戒,一切都准备妥当,玫瑰要把方协文叫出来吃饭。



我不肯,我说:“怎么,陪大哥几天,就怕冷落了那小子?”



玫瑰只是笑。



更生说:“别与玫瑰作对,来,去叫他一声。”



终于我们在一间意大利馆子内见面。



方协文憨头憨脑的来到,坐下来,我还没来得及介绍,他忽然冲着更生就叫:“表舅母,你忘了我啦?我是协文呀——”



我说:“你认错人了。”



他还嚷:“表舅母,那时我还小,你跟表舅好吧?”



我疑心,转头看更生,她的脸色已大变。



玫瑰对方协文喝道:“你吵什么的?”



方协文听玫瑰喝他,顿时委委曲曲的不出声。



我心里大不是味道,正想斥骂他几句——



更生忽然很冷静的说:“协文,我与你表舅已经分开了,以后不必再提。”



我“霍”地一声站起来,“更生——”我如天雷轰顶,“你——你——”



玫瑰急得变色,骂方协文,“你胡嚼什么蛆?”



“我?我没有说什么呀,这明明是我的表舅母。”方协文说。



我暴喝一声,“住嘴,闭上你的臭嘴!你给我滚,我以后都不要再看你的脸!”我扑上去揪住他的衫领,“你这个白痴!”我狠狠的给他两记耳光。



他怪叫,本能地反抗,一桌的比萨与红酒都推翻在地上,四周围的客人盯牢我们看。



玫瑰尖叫:“大哥!大哥!”



更生站起来,“我先走一步。”



我把方拹文推倒在地,追上去,心撕肺裂的叫:“更生!更生!”



更生已经跳上计程车走了。



我跳上另一辆空车,对司机说:“追上去,不要失去前面那辆车。”



司机说:“耶稣基督,越来越多人中了电视侦探片集的毒,你是谁?陈查礼?”



我没有理睬他,车子一直向前驶出去,追住更生,我发觉她原来是回酒店,放下心了。



我一直追着她进酒店,她仿佛冷静下来了,站在电梯口等我。



我们进了房间,静默了好一会儿。



我终于开口问:“你以前结过婚?”



“是。”



“多久之前的事?”



“十年前。”



“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?”



她不响。



“你知道我会原谅你,”我提高了声音,“你知道即使你结过婚,我也会原谅你。”



她站起来对我说:“我有什么是要你原谅的?我有什么对你不起,要你原谅?每个人都有过去,这过去也是我的一部份,如果你觉得不满——太不幸了,你大可以另觅淑女,可是我为什么要你原谅我?你的思想混乱得很——女朋友不是处女身,要经过你伟大的谅解才能继续做人,女朋友结过婚,也得让你开庭审判过——你以为你是谁?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庞大了!”



“你听我说,更生——”



“我听了已经两年了,黄振华,我觉得非常疲倦,你另外找个听众吧,我不干了。”



我张大嘴站在那里。



她取出衣箱,开始收拾行李。



“可是,”我问:“可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?”



“因为没有什么好说的,我十三岁那年摔跤断了腿,也一直没跟你说过……”



“我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,我不是你小女儿,什么事都跟你说,获得你的了解与应允。”



更生说。



“你曾经结婚,是一件大事,作为你的丈夫,我有权知道。”



“每个人心中都有若干秘密,你何必太过份?”



她提起行李。



“你到什么地方去?”我说。



“回香港,我并没有辞职,我那份优差还在等着我。”



“你毫无留恋?”我生气又伤心。



她温和的笑一笑:“我们之间的观点有太大的差别。”



“你太特别了,更生。”我愤然说:“只有你才认为这是小事。”



“对不起,振华,我不需要你的谅解,因为我坚持自己并没有做错事。”



“可是——”



“别多说了,振华,我们从没吵过架,我不打算现在开始。”



我拉开旅馆房门,一言不发的离开。



到玫瑰的公寓,她正在替方协文验伤,方协文垂头丧气,看到我很害怕,要站起来走。



玫瑰没好气的说:“坐下来,你这个闯祸胚,有我在,难道还怕大哥宰了你不成?”



他又战战兢兢的坐下来。



我怔怔的倒了一杯水喝。



“你这十三点,大哥真没骂错你,你真是个白痴,苏更生是我的未来大嫂你懂不懂?你一见她认什么亲戚,有话慢慢说你都不懂?”



“我……一时高兴,”方协文结结巴巴,“她与我表舅结婚时,我任的花童……”



这小子简直老实得可怜又可憎。



“好了好了,”我说:“别再说了,打到你哪里?疼不疼,要不要看医生?”



“不用。”那小子哼哼唧唧地。



玫瑰替他贴上胶布。



我说:“对不起,我一时情急失常。”



“不不,大哥,是我该死,我该死!”方协文说。



“十年前?你说她嫁你舅舅?”



“是,”方协文说:“我真没想到在纽约又会见到她,我不知道他跟表舅分开了,那时大家都喜欢她,说表舅福气好——啊哟!”



玫瑰在他伤口上大力捶一下,“你还说,你还说!”她娇叱。



方协文畏畏缩缩。



我说:“我要听,不要紧,说给我听。”



“大哥,”玫瑰说:“你若真正爱她,她的过去一点也不重要,何必知道?你们应当重视现在与将来。若果你因此跟她闹翻,那么从此苏姐姐与你是陌路人,对于一个陌生人的过去,你又何必太表兴趣?”



啊玫瑰,我听了她的话如五雷轰顶,苏醒过来。



“更生!她在哪里?”我站起来。



“去追她吧,大哥,去追她。”玫瑰说。



我紧紧拥抱玫瑰一下,扑出门赶到酒店。酒店的掌柜说她已经离开,我又十万火急赶到国际机场,在候机室看到她一个人坐在长凳上,呆滞地看着空气,脸上并没有特别的哀伤,但她的神情告诉我,她受了至大的创伤。



我静静地走到她面前,蹲下来,轻轻叫她,“更生。”



她犹如在梦中惊醒,抬头见到是我,忽然自冷静中崩溃。



更生落下泪来,我们拥抱在一起。



“我爱你我爱你,”我说:“我终于有机会证明我爱你。”



“振华!”她哽咽地:“那件事……”



“什么那件事?我们得再找一间酒店,你把房间退掉了是不是?若找不到房间,得回玫瑰那里睡地板……”



我们终于在纽约结了婚。



过去并不重要,目前与将来才是重要的。



真没想到我会自玫瑰那里学到感情的真谛。



自那天开始,我抱定决心,要与更生过最幸福的日子。我们的婚姻生活简单而愉快,更生仍然上班,仍然穿白衣服,仍然开着她那辆小小日本车在公路上不可救药地走之字路,我们没有应酬,偶然有什么晚宴舞会,我总牢牢地带着她,在公众场所中,她永远高贵飘逸,她永远知道在什么时候微笑,什么时候说话。



平时我们像老朋友,她待我以公道,更生善于修饰她自己。她用她自己的时间去做这一切,因我是她尊敬的丈夫,不是她的长工。



我们被公认是城里最合配的一对璧人,谁也不知道我俩的感情生活也起过波浪。



老妈说:“现在黄家否极泰来,你结束了浪荡子生活,而玫瑰也改邪归正,几时我也去纽约尝尝她做的满汉筵席。”



但对于玫瑰,我心底是凄凉的,她竟变得这样懂事忍耐,才过十八岁,她已是一个小妇人,早开的花必定早谢,别告诉我,玫瑰已经开到荼蘼,不不,她还是美丽的,且又添多了一抹凄艳,我会记得她说起以往的一段情的时候,大眼睛中的空洞茫然……



母亲与玫瑰恢复了邦交。



她对方协文居然赞不绝口——



“真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男孩子,老实诚恳,说一是一,说二是二的正人君子,玫瑰能够遇见他,真是我们家的福气。协文不但品学兼优,家中环境也好,只有两个哥哥,都事业有成,父母又还年轻,一家人都入了美籍,我可以说是无后顾之忧了。”



我忍不住问:“可是玫瑰是否快乐?”



老妈愕然,“她为什么不快乐?”



“你根本不了解玫瑰,老妈,你在过去那十八年中,待玫瑰不过是像待家中一条小狗,你从来没考虑到她是否快乐,也不理会她的需要,你老是以为一个孩子有得穿有得吃就行了。”



我说得很激烈。



老妈脸上变色,像一种锅底灰炭的颜色,她尖声说:“你在说什么?你竟说我对玫瑰像一条狗?我再不懂做母亲,可是你们还是长大成人了!”



老妈们永远处在上风,没奈何。



更生暗示地在一旁拉拉我的衣角,于是我又输了一仗给老妈。



玫瑰倒是不生气,她说:“像老妈这样的人,爬上政坛,就是科曼尼女性版本,我们应当庆幸她只是我们的老妈,不是我们国家的领袖——事情可以更糟。”



我笑得几乎肚子痛。



她仍然与方协文在一起。



这么久还不换人,简直不是玫瑰。



我咕哝着。



更生说:“照心理学说,你希望妹妹达成你心底秘密的愿望,代你搞成为一个卡萨诺华,颠倒众生。”



更生说:“以前你对她的抱怨,实在是言若有憾,心实喜之,现在她脚踏实地做人,你觉得你生命中缺少色彩,所以不耐烦起来,是不是?”



我说:“太复杂了,我没听懂,怎么搞的?我叫我妹妹去当男人,好达成我做男人的秘密愿望?但我明明是个男人呀,不然怎么娶你?”



“去你的!”更生这样爽朗的女人,都被我激起小性子来,大力推我一下。



玫瑰订婚的那天,我心中是怀有悲愤的。



那小子?



他配?



我知道他是个好人,可是这世上到底是好人多,谁不是好人呢?



怎么会嫁给他的,简直一朵玫瑰插在牛粪上,白白美了这么些年,原来应在这癞蛤蟆身上,叫人怎么服气。



我很鼓躁,对更生说:“做人全靠命好,鸿运来了推都推不开,方协文那小子除了八字,还有什么好?公平地摊开来说,玫瑰以前那些男友,一个个都比他强,况且他又是美国人,玫瑰下嫁于他,简直好比昭君出塞,有去无还,那小子坏得很呢,什么都要玫瑰服侍,茶来伸手,饭来开口,玫瑰倒楣倒定了。”



更生问:“要不要用录音机把你这番演讲词录下来?黄掁华,你更年期了,你应该听听你自己那腔调,噜里噜苏。”



我被她气得跳脚。



然而玫瑰终于还是订了婚,至少目前她跟定了方协文,搬到方家在史丹顿岛的家去住。



我仍不死心,我不相信玫瑰的故事到此为止就结束。



更生说:“我相信她会嫁给方协文,夫妻之道是要补足对方的不足。”



我嚎叫:“苏更生,你胆敢拚了老命跟我唱反调?你当心!”



玫瑰不久就结婚了。



更生陪了父母到纽约,我因为一宗生意而留香港。



我打算在近郊那边盖数层平房,新颖的白色建筑,一反西班牙式的俗流,但是地产公司诸多为难,不给我方便,在我数度的抗议下,他们派出新的营业代表与我商谈,还要我亲自上门去。



我非常的气,但有求于人,无法不屈服,到了那间写字楼,我气倒消了。



一位秘书小姐先接待我,把来龙去脉给我说得一清二楚,我马上觉得自己理亏。



那位小姐笑说:“黄先生,你明白了我们就好做,我叫屈臣太太见你,她刚开完会。”



屈臣太太推门而入,她是一个打扮得极时髦的少归,短发有一片染成金色,穿一套漂亮的套装,黑白两色,令人眼睛一亮,十分醒目。



我连忙迎上去。



她一见到我便一怔,马上脱口叫,“振华,是你!”



她如见到一名老友似的,我却记不起在哪里见过她。



“振华,我是关芝芝啊。”



我仍然瞠目而视,尴尬万分。



“振华,”她趋向前来低声笑道:“我是周士辉以前的妻子,你忘了。”



我失声,“是你,”我由衷说:“你漂亮多了,神采飞扬,我竟没有把你认出来,对不起,怎么样?生活可愉快?嗨?”我热烈地与她握手。



屈臣太太示意女秘书出去,然后与我坐下。



她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说,我打量着她,她戴着适量的首饰,高贵、大方、华丽,脸上的化妆恰到好处,充份显示了成熟女性的魅力,她的姿态充满信心,难怪我没有把她认出来,我相信即使是周士辉,也不能够指出这位女士便是那个彷徨痛苦失措的小妇人。



我太替她高兴,真情流露,“你出来工作了,习惯吗?看样子是位成功人士呢,应该属女强人类。”



她忽然握住我的手,感动的说:“振华,你对我们真好!”



“我对你们好?”我莫名其妙。



“我见过士辉,他说你始终待他如一,不但精神上支持他,经济上也不吝啬。”



我惭愧,“哪里的话,这根本是我家人的错——”



“不,并不是,是士辉与我合不来,他其实是个很浪漫的人……我现在不生他的气了,因孩子们的关系,我们也常见面。”



“孩子们好吗?”我问。



“很好,念幼稚园,你不知道,现在幼稚园也有名校的,真可怕。”



“什么时候带她们出来,你知道吗?我也结婚了。”我说。



“恭喜恭喜。”



“但是我们不打算要孩子。”我又说。



“不要也罢,做人痛苦多,欢愉少,虽然我现在很好,到底是经过那一番来的……”



“你又结婚了?”



“是,屈臣待我很好,他鼓励我,给我找事情,他在银行界很有点名气,是……银行东南亚董事。”



“我真替你高兴。”



“对了,振华,你到我们公司是因为那块地?”屈臣太太道。



“呵哟我差点忘了!是关于那块地。”



“你听我说——”



我们为这件事谈了一个下午。她说得头头是道,不由我不服。



关芝芝完全变了另外一个人,她已经把周士辉搁在脑后,就因为她心中不再有这个人,所以她毫不介意地提起他的名字,自然平和地。



她显然很满意目前的生活,谈到最后,她说她会为我争取利益,然后屈臣先生来接她午饭了。



她诚恳地邀请我同往,我很乐意。



屈臣是个英国人,白发白胡髭,粉红面皮,蓝眼睛,一眼看去很有型,像爸爸海明威模样,看仔细一点,可以看得出年纪已经不小,他立定主意享几年晚福,而关芝芝可以满足他。



一顿饭时间,屈臣的手臂都放在他小妻子的肩膀上,说不尽的呵护。



他们是这样的愉快幸福,我心中完全释然,担子放下,玫瑰闯下的祸竟有如此完美的结局,出人意表。



那天我到家,还没来得及放下公事包,就从头到尾把这件事告诉更生。



更生听了笑说:“你口气喋喋不休,像长舌归。”



我不理她,“我想如果不是婚姻失败,关芝芝永远不会有今天这么出色,她的风度上佳,谈吐优雅,所以说塞翁失马,焉知非福。”



更生沉思了一会儿,她说:“女人是很痴心的,女人若非碰到不得已的事,不会向事业发展。”



“你呢,你以后不做女强人了?”



“在小家庭中做女强人岂非更容易?生两个孩子,把他们呼来喝去,俨然慈禧太后般,控制与摆布丈夫……太棒了,在社会做人,始终是小配角耳!”更生道。



“所以你思想搅通了,不思上进?”我也笑问。



“自然,现在我有靠山,日子过得笃定,老板讲啥,我当伊放狗屁——好了没有?”她瞅着我。



我呵呵地笑。



我在郊区的平房并没有盖成功,关芝芝为我尽心尽力,但生意没谈拢,不是她的错。



老妈自纽约回来,不断赞扬玫瑰现在有多上路。现在她是方太太了,我茫然想。贾宝玉说女儿一嫁便要从珍珠变成鱼眼睛的,呵,鱼目混珠,玫瑰现在是怎生模样?



我把她的消息转告周士辉,周傻傻的听着,然后他说:“假如你到纽约——现在很忙,替我问候她。”



这时无线电在播放狄伦名曲北国女郎:



“如果你到美丽的北国去



那里河流结冰,夏天结束



请代我看看,她是否穿着件厚外套



抵御那咆哮的风



请代我看看,她是否放散头发



又鬈曲又垂直在胸前



请代我看看她是否放散头发



那是我最记得她的模样”



忽然之间我有说不出的凄凉,周士辉将永永远远记得玫瑰那个俏皮样,他无法忘记她,正如玫瑰会记得令她伤心的人,永远永远。



我在纽约见到玫瑰,正值隆冬,雪花飞舞,北风咆哮,方家的中央暖气开到七十五度,室内有点闷热,我开了一点窗,冷空气像一柄薄刀似的袭上我的面孔。



玫瑰正在怀孕初期,她仍然上学,周士辉的北国女郎现在微微有点双下巴,态度略为滞钝,却有种凝重的美,像尊石膏像,最碍眼的是她不断抽烟。



我说:“像个老枪,玫瑰,你现在完全像一个美国女人。”



“美国人有什么不好?完全没有文化负担,过着他们粗糙的科技进步的自由自在的生活。”



“且不管美国人如何,孕妇不应抽烟。”



她略为犹疑,按熄了烟。



我问道:“你打定主意要与方协文过一辈子?”



她点点头。



我轻轻说:“早知如此,当初不必吃那么多苦。”



她对答如流:“人不吃苦是不学乖的。”



“你不打算东山再起?”



她摇摇头。



“那也不必挑方协文。”



她又燃起一支烟,“他给我安全感。”



“你的安全百分率也不必那么高。”



“我知道我能够完完全全的控制方协文。”



“爱情呢,你不再谈爱情了?”



她黯淡的笑,脸上那颗痣像随时要掉下来。



“一次失败,永记于心?”我问。



“一生一次也已经太多。”她结束了这次谈话,不愿意再谈下去。



“几时是预产期?”我问。



“明年夏天,约莫是我自己生日的时候。”



“希望生男还是生女?”我说。



“生女孩子。”玫瑰说。



我看着玫瑰,她木无表情,我可以看到她那颗受伤的心尚未恢复,一直在滴血——回到香港,更生把屋子的露台整理过了,买了一种洋海棠,白花红蕊,一排地放在露台上。



更生说,这种花,有个很好听的俗名,叫做“滴血的心”。呵,人们为爱情付出的代价……



玫瑰产下一个女婴,与她同月同日生。



因夫家的人把她照顾得很好,是以我们并没有再赶到纽约去。



时间过得飞快,四周围的人已经忘记玫瑰,玫瑰的地位已被方协文太太取替,毕业后玫瑰另外选了一门功课,继续做其终身学生,方氏则在一间银行中工作,从底层做起,赚着半死不活的月薪。



我因憎恨玫瑰那么甘于失败,故此对她不闻不问,生活得很自在。



等到玫瑰通知我们要来归宁的时候,我拨拨手指,她已经有六七年没回过香港了。



更生说我毫不紧张,这么多日子没见过玫瑰,居然不挂心。



我半瞌着眼说:“太平盛世,紧张什么,你走着瞧,迟早要戒严备战的,届时再大哥出马未迟。”



更生说她从未见过希望妹妹闹事的大哥。



我把手抱在胸前说:“现在你见到了。”



玫瑰带着丈夫女儿回娘家,妈妈一早就兴奋地准备接飞机,我跟在她身后,一早到候机室呆等。但等到玫瑰出来,我还坐在那里,因为我没有把她认出来。



我没有把玫瑰认出来。



她把女儿抱在手中,背上背着一只大大的旅行袋,头发用一条橡筋束住,身上穿一套猎装,脸上的化妆有点油,毫无疑问,在别人的眼中,她仍然是一个漂亮的少妇,但玫瑰!玫瑰以前拥有的美丽,是令人窒息的,这……



我呆呆的看牢她。



她飞身过来,“大哥,大哥来看你的外甥女儿。”



我早已伤心欲绝,完全说不出话来。她是玫瑰?



“大哥,你怎么了?”她把一个粉妆玉琢的娃娃送到我面前。



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婴儿,雪白粉嫩,左眼下也有一颗蓝痣,薄薄的小嘴是透明的,她伸出两只胖胖的小手臂,向我笑,示意要我抱。



我像着魔似的,双手不听控制,将她抱了过来,拥在怀中。



借尸还魂,玫瑰的重生。



这孩子一点都不像那愣小子,我看仔细她,心中害怕,这不就是玫瑰本人吗?我清楚记得那日放学,跟父亲到医院去探母亲,护士抱出来的娃娃,就是这个样子的,廿五年之后,我怀中又抱着个一模一样的宝宝,我困惑了,这就是生命最大的奥妙?



玫瑰诧异,“大哥怎么了?傻不拉鸡的。”



更生大力拍着我的肩膀,“他有点糊涂,是这样的!他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老了,快有人叫他舅舅了,男人也很怕老的,你知道。”



我白更生一眼。



我始终没有把婴儿让给其他的人抱,我把她紧紧拥着,如珠如宝,母亲想抱也不行,害得老妈大骂我贼腔。



那婴儿嘴中不住咿咿地与我说话,我每隔三分钟应她声“啊”,她便笑,完全听得懂的样子,虽然才数个月大,头发已经又长又乌,打着一只蝴蝶结,我忍不住用自己的脸去贴她的脸。



更生微笑着摇头。



当夜我们一家人大团聚,吃饭。



玫瑰把孩子交给佣人,与丈夫出席。



她穿很普通的一套衣服,戴着假金耳环,头发放下来了,非常油腻,不是很胖,但是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有具灵气的轮廓填满。



良久我都不知道应该与她说什么话才好。



然后我听见我自己虚伪的说:“怎么样?婚姻生活还好吗?”



玫瑰低声说:“很多人认为婚姻是一种逃避,结了婚就可以休息,事实上婚后战争才刚开始,夫妻之间也是一种非常虚伪的一项关系——”



我截断她,“然而你不会有这种烦恼,你与方协文之间的仗是怎么打得起来。”



她微笑。



我补充说:“我与更生也不打仗,我们地位与智力都相等,我们互不拖欠,只靠感情维持,感情消失那一日,我们会和平分手。”



一整夜方协文都为玫瑰递茶、布菜、拉椅子、穿外套、点香烟、服侍她。



方协文没到中年,腰间就长个士啤呔,一副钝相,老皱着眉头,一额的汗,隔一些时候用手托一托眼镜框,嘴里不断抱怨香港的天气热、人挤、竞争太强,这个老土已经把美国认作他的家乡了。



我上下左右的用客观的眼光打量他,怎么看怎么不顺眼。



那日回家,更生换上睡衣的时候说:“玫瑰怎么会满足于那种毫无灵魂的生活?”



“就是说呀。”



“她真快乐吗?”



“更生,快乐是一件很复杂的事,玫瑰变得今天这样糊涂,是因为她翻过觔斗来,是她自己选择这条路走,因此我不能一下子否定她不快乐。”



“但这简直令人伤心嘛,她试穿我的貂皮大衣,说也要做一件,你知道我的衣服都宽身,可是她还穿不上去,我看她足足胖了三十磅还不止。”我点点头。



“你想想她以前穿短裤穿溜冰鞋的样子!”



“她自己不觉可惜,你替她担心,有什么用?快熄灯睡觉。”



更生熄了灯。



过了良久,正当我以为她已经睡着的时候,她又说:“简直可以把她的名字在‘艳女录’上删除。”



我翻了个身,“周士辉现在若见了她,会后悔得吐血。”



“周士辉只见到他要见的玫瑰。”她说:“人们就是这样。”



我说:“玫瑰的故事,至今算是完结了。”



“你知道她问我什么?她问我赤柱是否有七元一条的牛仔裤卖,她想买三十条回美国慢慢穿,又问什么皮鞋五十块一双,叫我怎么回答?”我不响。



又隔了良久,我推一推更生。“不要紧,希望在人间,玫瑰的女儿很快就长大,我们家又可以热闹了。”我说。



“神经病。”



那夜我怀有无限的希望,睡熟了。梦中我看见美丽的玫瑰成熟而美丽,穿黑色网孔裙子颠倒众生,后来醒来,不分是悲是喜。我们原本以为玫瑰可以美到四十九岁的。



《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》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